1.目的和范围
目的:规范宠物食品原料诚信产品认证,确保认证程序一致性和有效性。
范围:适用于宠物食品原料诚信产品认证,范围可随法规调整。
2.认证人员要求
需具备宠物食品生产、加工、食品安全及认证技术相关培训和工作经历。
检查员需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质。
认证机构需评价人员能力以满足认证需求。
3.认证模式
现场检查+产品抽样检验(必要时)+获证后监督。
4.认证流程
认证申请→2.现场检查→3.产品抽样检验(必要时)→4.认证结果评定与批准。
5.认证时限
自受理至发证一般不超过90天(含检查、评定、制证)。
因委托人原因(如资料延迟、整改滞后等)导致的时间延长不计入。
6.产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
单元划分:按宠物配合饲料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、其他宠物饲料划分,适用动物为犬、猫,涉及生命阶段和成分声称。
依据标准:HSL/QR-0801《宠物食品原料诚信产品认证管理规范》。
7.认证申请
7.1申请条件
1.委托人及生产企业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,产品符合法规标准,拥有产品所有权。
2.建立并有效运行宠物食品管理体系3个月以上。
3.原料及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,且委托人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录。
7.2提交文件
申请书、注册证明、委托关系证明、场区图示、原料管理制度、管理体系文件、诚信承诺书(含遵守法规、公平竞争、质量承诺等)。
7.3受理
审核申请文件,受理后签订认证协议(有效期最长3年);多生产地址需单独申请。
8.现场检查
8.1依据
《宠物食品原料诚信产品认证管理规范》。
8.2实施
资料评审:15个工作日内完成,确认是否进入现场检查。
检查内容:原料使用、生产过程、人员访谈、文件审核、产量衡算、追溯体系验证等。
结论分类:
通过:原料符合性和一致性验证通过,平均得分率≥80%。
整改后通过:存在一般不符合项,得分率≥80%,整改后验证通过。
不通过:存在一票否决项、系统性缺陷或得分率<80%。
8.3不符合项
严重不符合:影响诚信管理体系运行(如原料控制失效)。
一般不符合:不影响核心能力,但需整改。
整改期限:一般不符合1个月,严重不符合15日。
9.产品抽样检查(必要时)
依据风险评估确定抽样项目,委托CMA/CNAS实验室检测,检测报告需在现场检查前12个月内。
10.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
现场检查、原料检测和整改均合格后,30个工作日内发证;存在一票否决项则终止认证。
11.再认证
证书到期前3个月申请,体系未变更可简化评审,需在有效期内完成再认证检查。
12.认证证书管理
12.1有效性
有效期12个月,初次认证自决定日生效,再认证生效日为原证书加1年。
12.2覆盖内容
委托人/企业信息、产品单元、认证依据、日期、机构名称等。
12.3变更
企业名称、产品技术变更等需15日内申请,30日内完成变更。
12.4扩大与缩小
扩项需评价一致性,缩项需书面申请并注销相应产品。
12.5暂停、恢复、注销、撤销
暂停情形:产品不合格、未履行变更、违反实施规则等,暂停期间禁止使用标志。
撤销情形:整改无效、质量安全事故、弄虚作假等。
注销情形:证书到期未续、企业破产、主动放弃等。
13.认证后管理
获证组织需通报法律地位变更、质量安全问题、原料不符合等信息。
14.检查人日
资料评审0.5人・日
现场检查时间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通用名称(产品单元)的数量确定,检查时间应确保检查的有效性。
15.认证标志使用
标志可用于产品本体、包装等,需标注唯一编码(可选)并建立追溯系统;证书暂停/注销时需召回带标志产品。
16.认证责任
机构责任:对认证结论负责;
实验室责任:对检测结果负责;
委托人责任:对资料和样品真实性负责。
17.收费
按国家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并公开。
18.其他
未尽事宜按认证机构相关规定执行。
若需了解认证实施规则的详细信息,请联系技术部。电话:010-59195182-830/832。